法之声传媒网工作证办理须知
为规范工作证办理流程,理顺总编室、部门(团队)和工作人员关系,维护工作人员正当权益,制定《法之声传媒网工作证办理须知》。
一、办理工作证的基本要求:
1、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热爱法治、新闻、计算机等工作。
2、大学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3、通过考核测评。
二、办理工作证的基本材料:
1、个人红蓝底免冠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
3、考核测试记录、签署法之声传媒网网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办理工作证的程序:
1、个人申请或推荐。
2、部门(团队)负责人审查核验,登录申报资料。
3、审核资料,制作发放工作证。
四、其他
1、实行年审制,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年审期。
2、部门(团队)可根据工作需要细化工作人员承诺书相关条款,报总编室审核备案后生效。
法之声传媒网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为强化和健全工作作风和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开展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尊重相关单位的规定和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舆情信息服务等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社会经济咨询、环保咨询等咨询服务;社会调查、市场调查等调查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等制作服务以及项目策划及公关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和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等。
2、正常可凭“工作证”开展具体工作,舆情信息服务涉及监督服务的须经书面授权,视舆情需要邀请相关媒体人员配合进行。
3、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对外发布通知、函件等,须拟定后函交总编室审核,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后对外发布,原则上所有函件均在网上公示。
4、各部人员开展工作应该事先报请负责人批准同意,外出开展工作与其他部门出现工作重叠或冲突,由两部门本着“先介入优先”的原则协调进行,或报总编办裁定。
5、各部门人员私自开展工作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编办同意后执行。
6、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方式为:通报警告、停职一月、停职三月、除名。
7、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细则后,报总编办批准备案后生效实施。
法之声传媒网舆情监督服务流程
为更好保护舆情服务对象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杜绝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舆情监督服务,特制定舆情监督服务的流程。
1、舆情服务对象应实名提供舆情信息,否则不予提供服务。舆情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舆情事实、具体诉求、相关理由和依据。
2、工作人员首先对舆情信息进行研判分析,拿出具体的服务形式,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编室审核。
3、审核同意后,与舆情服务对象签署舆情服务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根据具体舆情形成专函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或邀请相关媒体人员针对舆情介入调查,并根据实际适时跟进。
5、在一定的办理期限内,根据舆情服务的反馈答复,结合舆情服务对象的意愿履行完结舆情服务合同(协议)。
6、舆情服务过程中与舆情服务对象发生分歧,本着互谅互让,有利于舆情服务对象的原则处理善后。
法之声传媒网群组管理规定
为规范法之声传媒网群组的设立、运行,形成良好的群组交流氛围,保障群组工作职能的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法之声传媒网群组是指法之声传媒网设立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身份认证或明示了法之声传媒网信息或能够别识别为法之声传媒网人员所使用的微信群、QQ群以及依托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博客、微博、微信、抖音、网络社区(百度贴吧、QQ空间、论坛/BBS等)。
二、法之声传媒网根据工作所需设立群组,群组建立者系群组的群主,指定的管理员系群组的管理者,群组内包括群主、管理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均系成员;工作人员设立的群组应该报经法之声传媒网备案登记,接受管理。
三、设立群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令文件,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四、设立群组应当有明确的设立目的和目标,完成设立目标及时解散;群主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群组秩序,管理员协助群主进行日程管理。
五、群主、管理员本着“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群组管理责任,确保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六、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应当符合群组设立的目的,群组成员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七、群主设立群组的网络行为以及群组成员的信息发布和交流行为接受华夏法治网、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群主、管理员以及成员对群组网络行为以及信息发布和交流行为互相监督。
八、严禁通过群组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与群组职能无关的信息。
九、群主离职失去建群资格并主动退出群组,管理员离职、成员离职主动退出群组;群主有权暂停管理员的管理权限、有权强制成员退群。
十、对违反本群组管理规定实施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行为的群组成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进行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资格、强制退群等处罚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法之声传媒网工作人员承诺书
我自愿成为法之声传媒网的一名工作人员,郑重对单位和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学习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二、在国家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自觉接受法之声传媒网及所属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不违法、不犯罪、不私自开展工作、不谋取非法利益、不损害单位形象。
四、认可与法之声传媒网无劳动关系,不享受社保等待遇,自愿接受考核和监督,全力完成单位交办的任务。
五、不利用工作身份招摇撞骗、威胁勒索、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收受好处、强迫交易……,坚决抵制非法利益。
联系QQ:8253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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