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非法占地,罚!发表时间:2025-09-28 17:21 近日,半岛数字从平综法罚决字〔2025〕第G0071号的《处罚决定书》了解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693767051T的青岛春晖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在平度市经济开发区惠州路262号院内北侧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当事人青岛春晖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25日在平度市经济开发区惠州路262号院内北侧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用作餐厅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2025-09-23,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对青岛春晖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责令7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62.5平方米(0.39亩)土地退还给平度市凤台街道泉子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处以占用工业用地262.5平方米(0.39亩),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26250.00)的轻微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