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即墨区灵山街道东洼里后村村民的质问:“五一就完成复垦的地,现在荒草都快没过膝盖了,为什么不给我们耕种?”道出了村民对26亩复垦土地闲置的不满与困惑。


据村民反映,这片26亩的土地历经复垦整改,今年五一恢复耕种条件,本以为能很快分配到户,开启耕种增收,可好几个月过去,土地分配事宜毫无进展,昔日整治一新的耕地沦为荒草丛生的闲置地,与周边规整的农田形成鲜明对比,分配事宜一拖再拖,土地长期处于无人打理的状态。
站在田埂上望去,荒草已蔓延至齐腰深,不仅遮挡了视线,更吞噬了本可孕育粮食的耕地,与周边耕种有序、绿意盎然的农田形成刺眼对比,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更让期待靠土地谋生、增收的村民们屡屡失望。从法律层面来看,土地闲置与补偿责任早已有据可依,《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均为撂荒地治理责任主体。
而这片土地未分配到户并非村民自身原因导致撂荒,根据“谁监管、谁负责”“谁造成闲置、谁担责”的原则,相关责任主体理应承担相应损失。
更关键的是,复垦后的集体土地分配有明确政策要求,需经法定程序及时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统一规范管理。如今好几月过去,分配工作迟迟未落地,既违背了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也损害了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我们不禁想问:为何复垦后迟迟不分配?是村集体未制定分配方案,还是灵山街道办未履行审批指导职责?根据规定,街道办负有耕地保护属地责任,村集体需履行土地管理义务,双方是否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的情况?
希望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此事,立即介入调查,查清土地未分配的根本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快将土地依法依规分配到户,让闲置的耕地重新焕发生机,土地是乡村的根基,也是农民的希望,东洼里后村26亩荒地的背后,是村民们对合法权益的期盼,也是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的拷问。
来源:即墨论坛